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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0月7日

我們「作伴」就好──親密關係未必婚姻

couple
Photo credit:Nathan O’Nions @ flickr,CC license
 婚姻,在法律或社會上無疑是一套組成家庭的重要制度。一個人若不結婚,會讓父母擔憂或承受他人的異樣眼光[1],即使兩個人可以抵擋人際壓力選擇不婚,獨尊婚姻家庭的社會制度,也會讓兩人為了保障最基本的權利而疲於奔命,此即「婚姻霸權」。只要一個人不進入婚姻,就會受到文化、社會、國家體制的排除與懲罰,其中受到懲罰的,不僅僅是「不婚」的異性戀,還包括「想婚卻無法婚」的同性戀。